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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毅璋/台北報導〕                                                                             自由時報 2010-09-09

民眾在大賣場常見的集成材是種以膠合劑拼裝出不同用途的木質裝修材,但由於擔憂其使用的膠合劑中會含有致癌甲醛,因此經濟部標檢局決定自今年十月十五日起將集成材列為應施檢驗商品,強制檢驗甲醛釋出量與中文標示。

集成材常用在樓梯扶手、門板、窗板、桌板以及地板,是一種基材,一般消費者都是向木業公司或是居家用品大賣場訂做,使用相當普遍。

標檢局解釋,甲醛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慢性危害效應,若經由呼吸道吸入會造成肺功能減弱,並會使皮膚產生過敏,目前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將其列為疑似致癌物。

標檢局指出,未來將依據國家標準CNS11029「裝修用集成材」、CNS 11030「化粧單板貼面裝修用集成材」、CNS11031「結構用集成材」及CNS11032「化粧單板貼面結構用集成柱」等規定實施集成材的強制檢驗。

經檢驗合格之產品本體或外包裝上會印有商品安全標章,從出口端做管理,不合格者不得自國外進口或在台灣出廠。

標檢局說,包含集成材、複合木質地板、條狀地板、方塊地板及鑲嵌地板、中密度纖維板、粒片板、層積材及合板等木製品為常用建築及室內裝修材,使用時會有甲醛釋出可能性。為此,標檢局為維護消費者健康,已分別自二○○七年一月起分數次實施層積材、合板、中密度纖維板及粒片板、複合木質地板等的強制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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